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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前天上午,因為盜竊同事銀行卡內的3200元存款,小傑(化名)經歷了一次特殊的聽證會。檢方、警方等多部門相關人員各抒己見,對是否對小傑附條件不起訴,展開公開審查聽證。
  昨日,渝北區人民檢察院最終做出審查意見,決定對小傑附條件不起訴。
  小傑稱要改變自己
  當莎姐檢察官任志剛將附條件不起訴書遞到小傑手中時,這位17歲的少年,臉上的表情有些複雜。他將這張意義非凡的決定書緊緊地捏在手中,生怕它從自己手中滑落。
  “這是檢察院給你的機會,你要好好珍惜。”小傑的母親林女士對任志剛表示感謝,並儘量控制著自己有些激動的心情。
  “你給我留個手機號,以後有什麼事情,我直接聯繫你。”任志剛拿出手機,記下了小傑的手機號。
  小傑則依然捏著決定書,視線轉向一旁的任志剛。“謝謝檢察官,我一定會改變自己。”小傑的聲音不大,正如他內向的性格一樣。得到這樣的回應,任志剛微笑了一下,點了點頭。
  五個方面需要遵守
  在這份附條件不起訴決定書中,小傑需要在為期半年的監督考察期里,按照檢方提出的要求,認真遵守執行,如果實施新的犯罪、之前還有其他犯罪需要追訴的,或違反治安管理規定、考察機關有關附條件不起訴的監督管理規定,情節嚴重的,這份決定書將會“失效”——取而代之的,則是對小傑提起公訴。
  如果在考察期內沒有上述情形,考察期滿,檢察院將對小傑作出不起訴的決定。
  “決定書上對你的要求,你要嚴格對照著來做。”任志剛逐條向小傑解釋這份決定書上的規定。
  第一,遵守法律法規,服從監督。
  第二,按照考察機關的規定報告自己的活動情況。
  第三,離開所居住的市、縣或者遷居,應當報經考察機關批准。
  第四,定期閱讀經典書籍,每兩個月寫一份心得體會。
  第五,在考察期內參加三次社區活動,按要求提交相應證明。
  “心得體會、思想報告,你可以來檢察院給我,也可以通過信件的方式給我。”任志剛告訴小傑,五條規定務必嚴格遵守。他也表示將會經常與小傑通電話,瞭解小傑的實時動向,幫助小傑圓滿度過考察期。
  本組文/重慶晨報記者 王梓涵
  陪著兒子,不再讓他感覺孤單
  母親心聲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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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拿到附條件不起訴決定書,小傑的母親林女士雖然激動,但表現得很淡定。對她而言,這是所有關心小傑的人給的一次機會。在與重慶晨報記者聊天時,這位年過四十的母親表示,在孩子成家立業之前,她將陪伴著兒子,不再讓他感到孤單。
  小學時,小傑是隨父母在廣東上的學。初中開始,小傑便離開父母返回重慶獨自生活。“那時起,他也成了留守兒童,我們對他的關心,也確實有些欠缺。”林女士嘆了口氣,顯得有些自責。
  初中畢業後,小傑便出外打工。這些年,小傑在外做過不少工,但賺的錢並不多。而與父母的交流,也多數停留在電話之中。“我一直覺得兒子很聽話,得知他偷錢的事情時,覺得有些不可能。”
  對於小傑的未來,林女士已經有所打算。“我希望兒子能和他父親去學裝修,到時候,給他開個公司,讓他自己去做。”林女士說,她準備讓小傑在考察期內,看一些裝修行業和啟發心靈的書籍,為未來作打算。
  記者手記>
  讓每個孩子心中有“法”
  這些年,未成年人犯罪呈上升趨勢,對法律知識的欠缺,讓這些少年在犯罪時,沒有意識到自己做法的危險。而為了給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,最大限度地輓救、教育未成年人,使他們遠離犯罪重歸社會,我國司法部門提供了眾多保護、改造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措施。
  這樣的聽證會,是保護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重要措施。但,如果家庭、學校、社會能夠將這些迷途中的孩子,在犯罪前把他們“拉”回來,污點就不會印在白紙上。而這,還需要我們每一人去努力奮鬥,讓普法教育深入到每一個孩子的心中。  (原標題:除了說謝謝,你還要作出改變 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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